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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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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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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就本单位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为:贰年;

本次招标共A、B包两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详见招标文件及报价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供应商须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以下任意一项:①财产损失保险业务;②机动车辆保险)(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带至协商现场备查);

2.2供应商须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财产损失保险(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或分公司或支公司(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3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1年10月3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4 供应商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期前)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

同时,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报价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已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报名。

5.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取消其协商资格。

三、付款方式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总合同。根据实际保险车辆(各报价人充分考虑车辆年限及车险费率等一系列问题),据实结算,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所有报价为含税价格,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5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路336号光谷未来城G1座601室。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法人到场可不提供)】进行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内容。

5、报名联系人:许先生0546-8276616   胡女士13963395656

6、监督电话:陈先生0546-8028628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五、采购答疑

本项目不公开组织答疑,制作响应文件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书面向采购方答疑问询。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递交方式

1.时间:2021 年12 月 17 日9 时30 分

2.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五份(一正四副,一起密封)。

2、资格审查文件一份。

3、报价一览表一式五份(必须单独装袋密封)。

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五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①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②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供应商在签到处进行签到,提交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

③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④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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