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公开采购公告
东青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已全面展开,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砂石料。满足资质资格要求且认可采购价格、质量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规定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经备案后均可为采购人供应砂石料。
一、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砂石料的生产或销售,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近5年(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供货经历。
3、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4、经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均无不良记录。
二、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符合《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等规范、设计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
2、《建设用卵石、碎石》规范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规定。
3、主要技术指标以在采购人试验机构或项目业主同意的其他权威试验机构试验结果为准。
三、采购价格及交货地点
1、5-10mm碎石:107元/t(不含税);
2、10-20mm碎石:113元/t(不含税);
3、16-31.5mm碎石:112元/t(不含税);
4、机制砂:108元/t(不含税)。
5、交货地点:垦利区永安路源拌合站
6、市场价格波动时,采购人可调整供货价格。
四、付款方式
每月20日前根据实际供货合格数量结算挂账。挂账后的次月支付不超过挂账额的50%,当年春节前支付不超过挂账额的70%,余款根据采购人公司资金计划统一支付;结算挂账时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违约责任
供应商未按照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或者经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采购人试验室检验不合格的,供方应无条件退货,交付的货物部分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接受合格部分,也可以选择全部退回、全部要求调换或全部予以拒收。
进场材料检验一批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给予警告,进场材料检验两批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取消供货资格,列入采购人供方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的任何招标采购活动。
六、备案方式
1、有意者请于2022年10月25日17:00前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2、备案联系人:盖先生,联系电话:15254642058
3、备案时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2)业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公章)。
采购人:山东鲁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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